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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被指偷工减料,官方通报来了
一个与大坝安全紧密相关的质量方面的问题,在被媒体予以曝光之后,最终获得了官方的证实。这起事件,不但牵涉到具体工程的整改事宜,而且还引发了公众对于大型基建项目监管体系的深度思考。
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在2026年1月14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了正式通报,通报明确指出,此前媒体所反映的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存在施工问题,经核查基本属实,且问题主要集中在下水库的坝肩边坡支护工程部分。
调查表明,那部分工程是由中国电建旗下的水电三局来承建的,随后又实施了分包。官方证实了偷工减料行径的真实性,不过也表明,电站上面和下面水库的主体大坝工程还没有展开施工。这样的说明对公众精准理解问题的影响范围是有帮助的。
问题工程的具体情况
部分存在质量问题的是下水库坝肩边坡支护工程,该工程合同分包价款为0.28亿元。边坡支护工程是保障水库周边山体稳定的关键工程,其质量直接关联到后续施工安全以及电站长期运行 。
据通报所知,涉事的那项工程是由水电三局分包出去的,虽然大坝主体还没有开始动工,然而边坡支护存在的隐患要是没有被发现的话,将会给整个项目埋下重大的安全风险,当前,相关单位已经被责令去制定彻底的整改方案 。
关联关系核查结论
“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同属中国电建”这一外界所关注的问题,核查工作组对此展开了专门审查,工作组依据《建筑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了细致比对。
经过核查得出的结论表明,施工单位水电三局和项目监理单位二者之间,不具备行政方面的隶属关系,并且,也没有发现这两家公司相互之间存在着参股或者联营等情况,而这些情况是有可能对监理独立性产生影响的经济关联 。
相关责任方被严肃问责
国家层面针对项目里的违法违规行为,启动了追责程序,福建省方面同样如此。国家能源局责令中国电建集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此次问责涉及范围较广,处罚具体到了单位以及个人。
其中,水电三局的人员受处罚,水电三局第二工程公司的人员受处罚,永安项目部的人员受处罚,共计36名人员,受到的处罚包括组织处理,受到的处罚包括政务处分,受到的处罚包括党纪处分。而项目监理单位即华东院受责任追究,华东院监理中心的12人,同样被追究责任。
行政处罚与法律依据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依照法律规定,针对相关责任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所依据的主要内容,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里的多项条款,像第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六十七条等 。
被处罚对象当中,不仅涵盖了水电三局等单位,还扩展到了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员。针对项目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监管部门依据条例分别做出了处罚的决定。
全国范围整治与后续监管
此事已然引发了连锁反应,其中,中国电建已向旗下所有参与抽水蓄能工程建设的单位提出要求,一律暂停作业,进而进行全面排查,以及展开整顿工作。另外,国家能源局亦开展了系列部署, 安排在全国范围内,纷纷开展起抽水蓄能工程的安全质量相关的集中整治行动。
之后,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以及福建省能源局,会针对永安项目的整改,展开挂牌督办行动,从而保证所有隐患都能整改落实到位,如此做法的目的在于,恢复公众对于重大工程质量的信心,并且切实保障基建项目的长期安全 。
这起事件将工程分包链之上所存在的质量管控方面的漏洞给暴露了出来,您思考觉得除了在事情发生之后进行处罚之外,要怎样才可以从根源上杜绝此类“偷工减料”行为在基建领域再次出现这种情况呢?欢迎于评论区把您的看法给分享出来。要是感觉本文有着相应价值的话,请点赞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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